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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消息,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有市民询问,郑州何时才能实现带押过户?
对此,郑州市委督查室回复称, 经了解,“带押过户”正在进行系统测试。
新闻多一点:
什么是“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并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只是一种口语化的表达。传统的交易流程较为繁琐,需要“先解押再过户”。在“带押过户”模式下,解押并不是交易过户的前置条件,无须先还清银行贷款就可以实现转移登记(过户)、原抵押注销登记、新抵押设立登记等交易环节的一并办理,提升了交易效率和便利度。
“带押过户”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这一规定为“带押过户”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
为匹配《民法典》的规定,自然资源部也于2021年4月更新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相关规定,即《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当事人在办理抵押相关登记时,要求明确“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如是,则在抵押期间转让的,需要转让双方加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如否,则在抵押期间转让的,仅需要转让双方申请转移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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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财立方